南昌工学院大学生行为规范
2016-03-09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昌工学院大学生行为规范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秩序。
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做有损于学校和集体荣誉的事;顾全大局,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依据,办事要从实际出发,要如实反映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情况,不弄虚作假,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热爱劳动,自立自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
五、衣着整洁,朴素大方;谦虚谨慎,礼貌待人;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讲究社会公德,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下课,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七、不打架斗殴,不起哄闹事,不赌博,不吸烟,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上黄色网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
八、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寓秩序和卫生,树立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私自留宿他人。积极参加公寓文化建设和创建“文明公寓”、“文明寝室”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
九、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乱刻乱写,不乱抛废弃物,不随地吐痰,损坏公物要自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