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学院课堂规则
2017-04-10 来源: 浏览次数:0
为了维护和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统一规范学生的课堂学习活动,优化教学环境,建设文明、正规、有序的课堂,促进良好的学风,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一、严格执行早读和晚自习规定,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
二、上课铃响后,全体学生必须向教师致意,下课后由教师示意后才能下课。
三、按时到课。全体学生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操课和自习。要严守上、下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值班员要认真做好课堂考勤,课前要清点人数,检查着装。
四、认真听课。上课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
五、讲究礼貌,尊敬师长。要虚心接受老师指导,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问题;有问题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回答完毕待老师同意后,方可坐下。
六、严格遵守上课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服从教师和值班员的管理;上课要坐姿端正,面向讲台,保持安静,不得随便讲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擅离座位;严禁起哄和有意发出干扰声响等小动作;不准看与讲课无关的书刊。
七、学生进入教室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严禁穿汗背心、短裤、拖鞋等进入教室,严禁在课堂上使用手机、MP3和电子游戏机。
八、如因故不能按时到课需要请假者,必须按请假程序办理,首先写书面请假条,讲明原因交辅导员,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否则将作旷课论处。
九、要严格遵守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和微机室的各项制度、规程。上机或做实验时必须安全操作,服从老师和工作人员的指令、管理,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
十、爱护公物。不准在课桌、门窗和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不得擅自把教室内或实验室内配置的设备和教学用具搬动或搬出;不得私拆器材,节约水、电,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电灯,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十一、保持教室整洁、肃静。教室应每天打扫,做到窗明、桌净、地净、墙净,设备物品放置整齐无灰尘;课间及时擦黑板,课后清洁讲台;教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丢纸屑和杂物;不准在教室吃东西、打闹、喧哗和嬉戏。
十二、违反本规定者,任课教师和班导师有权批评制止。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