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016-11-08 来源: 浏览次数:0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为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曾晓辉
副 组 长: 聂宗省 徐 丽
成 员:行政人员及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或学生管理科。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校园110值班室,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791-87313110或0791-87583795报警。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学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 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及其他治安事件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警。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791-87313110,向校园110报警,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
2、报告。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科报告。
3、处理。
(1)保卫处工作人员、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和学院辅导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保卫处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宿舍楼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三)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性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1、及时汇报。
(1)若学生出现人身伤害或各种突发疾病(如晕厥、大出血等)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0791-83903120或0791-87583797)报告值班医生,同时报告学生科、学院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2)学院辅导员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相关情况向学生工作处进行汇报,学生工作处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2、恰当处理。
(1)校医院值班医生根据情况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学校急救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保卫处、学生科、辅导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若怀疑为传疫情性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幢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学生工作办公室应立即向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