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重大节假日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学工处 2017-03-22
为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及学生生日等特殊时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节假日前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及民族传统节日前,各二级学院(部)要召开学院安全工作会议,布置节假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各班级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要注意人身、交通、财产安全,要向学生重申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严禁喝酒、赌博、从事宗教活动;严禁使用或存放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热设备;严禁在无人时将任何电器插在电源插座上,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私拉电线、乱拉网线等行为,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杂物、起哄闹事等;
(2)严格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宿舍不得留宿他人,一经发现,责成被留宿者立即离开学生宿舍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严禁在校内外喝酒。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喝酒,不能以老乡聚会、民族节日、生日聚会、班级聚会等任何形式喝酒;
(4)严禁到江、河、湖、泊等危险的地方游泳,严禁参加危险的户外活动,如到偏僻、陡峭的地方登山等,严禁乘坐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
2.对学生生日情况要有登记,学生生日前夕要进行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善意提醒。
3.各二级学院(部)要安排一次宿舍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违禁物品、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
1.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加强校内外的加查、巡查。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及值班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每天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2.院部巡查制度。二级学院(部)领导要亲自带队到教室和寝室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辅导员要对所带班级的学生动向做到心中有数,特别对过节学生的动向要严密把控;班团干部、寝室长要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对出现喝酒、旷课、私自离校等违反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同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
3.课堂管理制度。如节日期间有课应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加强学生在上课期间的管理,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对请假、迟到、旷课的学生要及时跟班级辅导员沟通,辅导员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到课率低的情况要向二级学院(部)领导报告。
4.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各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日生活,但是事先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应申报材料,向主管部门报告活动方案、行动路线及风险防控,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5.学生请销假制度。法定节假日的请销假事项要严格按照平时请销假制度执行。
三、责任追究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法定节假日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常规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人员、措施、工作到位。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生违反本规定的,一经查处,将根据学校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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