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务科科长职责
2016-03-04 来源: 浏览次数:0
理学院教务科科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不断完善本院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 二、组织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对休(复)学、保留学籍、和退学等问题提出学籍处理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审批。 三、按学校有关文件和预科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工作,确保培养方案顺利执行;按规定组织本院教务员安排考试日程和监考教师,及时收齐成绩、做好成绩登记、统计、分析工作。 四、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和协调院内的日常教学工作。包括组织编排教学工作表、编排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并分发至有关班级和任课教师等。 五、协助落实教材订购、发放等工作。 六、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做好开学前、开学第一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教务处反映并协助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七、协助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制(修)订和完善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搞好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对本院的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八、配合教务处做好相关工作。 九、完成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