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
2016-03-04 来源: 浏览次数:0
理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
教务科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务管理(包括教学计划、运行、质量管理),其职责如下: 一、处理各种日常教学管理事务,负责教学调度,登记教师的调课、缺课等报教务处处理。 二、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的监控(含教学任务、教学定位、授课计划及教学日历的检查),组织全院教学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动态,研究教学改革。 三、负责审核和编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及时检查考核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四、负责合理安排全院课程(公共课、选修课等)的课表、打印班级课表及全院总课表,并及时通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五、做好本院的教材征订、入库、保管工作,保证本院教材及时发放,完善教材发放登记手册。 六、负责组织全院的题库建设及考务工作。负责安排各类考试的相关工作,及时通报考试情况和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名单及其处理结果,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七、负责全院成绩管理和维护。 八、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实、上报。 九、协调、安排全院教室的使用。 十、修订、完善全院教学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各种教学资料并分类归档。 十一、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